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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,艺术类考生除填报艺术类院校外,也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志愿。本科艺术类院校(专业)均在提前批次录取,高职(专科)专业在普通高职(专科)批次录取开始前进行录取。因此除普通类提前批次录取院校(专业)外,艺术类考生均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志愿。但录取时,考生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优先。如果艺术类考生没取得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,或已取得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但不想参加艺术类专业录取,考生在填报院校志愿时只要不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,只填报普通类院校专业志愿,就不会影响普通类院校的录取。 今年由于普通类一批本科A段首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,因此艺术院校(专业)录取分批次做了调整,2008年艺术类院校(专业)录取分四个批次:第一批包括“211”工程院校、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、7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,设1个院校志愿;第二批包括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和艺术类本科院校;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;第四批包括高职(专科)院校。第二、三、四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1个批次服从志愿,考生可以兼报四个批次的院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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